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中心工作情况,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
放假时间:9月15日-17日(共3天),9月14日(星期六)、9月18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
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,在放假前安排一次部门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要注意防火、防盗和安全用电,外出时注意人身安全。要确保工作联系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综合管理办公室
2024年9月11日